
7月28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上,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世宇给出了三组数据。
第一组:上半年个税收入达9000亿元,同比增长约13%,个税时隔四年重回第三大税种。第二组:年收入居前1%的人群,缴纳的个税占总量五成以上;年收入居前10%的个人,缴纳的个税占九成左右。第三组:超1亿纳税人办理退税,退税总额超1500亿元。
三组数据合在一起,指向同一个方向:个人所得税正在成为调节收入分配、推动橄榄型社会结构形成的关键工具。
9000亿从哪来:资本所得正在成为个税增长的新引擎
个税增长13%的背后,结构正在发生微妙变化。
王世宇在发布会上给出了个税增长较快的三点原因:一是相关资本类所得对个税增长的贡献度近五成,特别是股权转让、股息红利等资本类收入税收增长明显;二是部分行业从业人员和中高收入人群税款较快增长;三是税务机关持续加强高收入人员纳税引导规范带来增收。
资本所得贡献近五成,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但值得反复咀嚼的数字。
以往个税的增长主要依赖工资薪金所得的增长——人们挣得多了,交的税就多了。但2026年上半年,资本类收入,股权转让、股息红利,撑起了个税增量的半壁江山。这说明个税的税基正在从“劳动性收入”向“资本性收入”延伸。
个税从“劳动税”向“资本税”的转变,本身就是收入分配调节深化的体现。资本所得集中在高收入群体手中,对这一部分收入加强征税,正是“调高”的核心手段。
高收入群体缴了九成:个税的“调高”功能在起作用
9000亿个税收入中,前10%的高收入群体缴纳了九成左右。前1%的人群缴纳了五成以上。
这组数据的政策含义很清晰:个税正在履行“高收入者多缴税”的调节功能。目前中国个税实行的是累进税率制,收入越高,边际税率越高。前10%人群缴纳九成个税,说明累进税率的设计在实际征收中确实起到了“调高”的作用。
但“调高”不等于“削峰”。 高收入群体缴纳了九成个税,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收入被“削”掉了九成。个税占高收入群体总收入的比重,远低于个税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。个税调节的真正效果,不在于让高收入者“变穷”,而在于让高收入者承担与其收入水平相匹配的公共产品供给成本。
1亿人退税1500亿:个税的“惠低”功能同步运行
与“调高”同步运行的,是“惠低”。
第七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,全国超2亿纳税人办理申报,超1亿纳税人申报退税,退税总额超1500亿元。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群体,享受了大幅度的退税优惠。
1500亿退税流向1亿人,平均每人1500元。 对于一个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家庭来说,1500元的退税可能意味着几个月的电费、半年的交通支出、或者孩子的课外书费用。这笔钱的规模不大,但它精准地流向了边际消费倾向最高的群体——中低收入者拿到钱后,大概率会花掉,而不是存起来。
“调高”与“惠低”同时运行,构成了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双向通道。向高收入者多征税,向中低收入者多退税——钱的流向,清晰地指向了“中间大、两头小”的橄榄型格局。
橄榄型的目标与现实的差距
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明确提出: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,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,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。
目标很清晰,但现实仍有差距。当前中国基尼系数约为0.468,高于国际警戒线0.4。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已超4亿人,但距离“橄榄型”的“中间大”仍有相当距离。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仅为3.47万元,意味着一半人口的月收入不足3000元。
9000亿个税收入和1500亿退税,只是收入再分配这条长路上的一个驿站。 个税作为再分配工具,其调节能力受限于两个因素:一是税基的覆盖面——中国目前缴纳个税的人数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仍然有限;二是税率结构的累进程度——当前的累进税率能否进一步向高收入倾斜,取决于政治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平衡。
“十五五”的方向:从“做减法”到“调结构”
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对个税改革的方向给出了明确的指引: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和精准性,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和监管体系,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;充分发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用,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;探索完善资本利得税收调节机制。
这些表述里藏着几个关键信号。
第一,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。 这意味着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这四类劳动性收入,将纳入统一的征税框架。过去不同劳动性所得的税率和扣除标准存在差异,统一征税有助于消除制度性套利空间。
第二,加大专项附加扣除力度。 当前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项目。“十五五”期间,这些扣除项目的范围和力度可能进一步扩大,直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。
第三,探索完善资本利得税收调节机制。 这是最值得关注的方向。当前资本所得(股权转让、股息红利等)的税负远低于劳动所得。如果资本利得税制进一步完善,高收入群体的税负将进一步提高,“调高”的力度也将随之增强。
个税是工具,橄榄型是目标
9000亿个税收入、前10%缴纳九成、1亿人退税1500亿——这些数字合在一起,勾勒出中国收入再分配的现状:高收入者已经在承担绝大部分的个税负担,中低收入者正在通过退税获得实惠。
但现状不等于终点。 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形成,不能只靠个税这一把剪刀。它需要初次分配(市场决定的收入)、再分配(税收和社保调节)和第三次分配(慈善和公益)三把剪刀同时工作。
个税是再分配环节最重要的工具之一。它已经证明了自己能够“调高”——高收入群体缴纳了九成个税。它也证明了自己能够“惠低”——1亿纳税人获得了1500亿退税。但要从“高收入者缴了九成个税”走到“橄榄型分配格局”,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工具。
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里那句话——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,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,听起来像是一个口号,但9000亿个税和1500亿退税正在把这个口号变成可以计算的数字。而数字,才是政策落地的真正刻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