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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言论自由
洛克 来源: 2026-06-27 05:11
        
重点摘要
论言论自由

很多人都听过托马斯·杰斐逊关于自由与安全的经典论述,但极少有人清楚这句话的真实由来与深层初心。这句话的标准原文并非通俗流传的“我宁可要报纸,也不要安全”,而是1787年1月16日,时任美国驻法公使的杰斐逊,在巴黎写给美国议员爱德华·卡林顿的一封私人信件中的千古设问:“若让我抉择,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,还是要没有政府的报纸,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。”

彼时的时代背景极具深意。十八世纪的欧美世界,王权专制、思想禁锢、言论入罪是常态,民众仅仅因为发表反对君主、质疑强权的言论,就会被抓捕、定罪、剥夺自由。刚刚经历独立战争的美国,正在探索全新的治国体系,杰斐逊深刻洞悉一个核心真理:民众的舆论,是自由国家的基石。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,而人民守护权利、监督权力的唯一方式,就是自由的表达与公开的舆论。正因如此,他宁愿牺牲绝对的秩序与安全,也要誓死捍卫新闻与言论自由——因为他明白,没有言论自由的安全,是奴役的安稳;拥有言论自由的社会,才拥有纠错的可能与文明的活力。

也正是基于这一先贤共识,近代以来,世界各国文明达成了一项至关重要的法治共识:将言论自由写入宪法,赋予其最高法律效力。宪法是“管法律的法律、万法之母”,之所以将言论自由置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首位,核心目的从未改变,就是限制公权力滥用,杜绝政府随意干涉民众的思想表达、舆论交流,彻底终结“因言获罪”的专制陋习。

长久以来,秉持这一宪政理念的民主自由国家,之所以成为无数人向往的生存热土,核心魅力就在于此。在法治框架下,民众拥有免于恐惧的表达自由,不必因为批评权力、发表不同观点而被追责、被打压。言论自由的制度化,守住了公民权利的底线,制衡了政府权力的边界,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核心标识。

但两百多年过去,时代早已天翻地覆。从纸质报刊的时代,迈入全民互联的网络时代,言论自由的初心正在被悄然颠覆,即便是老牌民主国家,也纷纷出现言论收紧、自由受限的现实悖论。

互联网诞生之初,所有人都曾满怀期待。这片无边界的虚拟空间,打破了地域、身份、媒介的限制,让普通人拥有了平等发声、自由交流、传递观点的全新平台,被视作言论自由的终极载体。可时至今日,全球各国几乎达成了统一的管控共识——“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”。这本是维护网络秩序的合理原则,却在落地过程中,逐渐异化为公权力收紧言论、干预舆论的工具。

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严苛的网络监管规则,强制要求互联网平台配合公权力监听用户言论、删除所谓“不合规”“不符合政治正确”的内容,甚至通过立法搭建监管后门,让私人网络交流处于全天候监控之下。这种操作,彻底背离了言论自由的立宪初衷,也违背了权力制衡的底层逻辑。

最典型的缩影,就是全球社交自由的先行者、电报(Telegram)创始人杜罗夫的遭遇。杜罗夫坚持“自由主义平台治理”理念:平台保持中立,不做内容审查,违法只追究个人,拒绝向国家交出用户隐私。平台只做中立通信管道,不充当“真理裁判官”。他认为,平台无权判定一条信息是真相还是谣言。很多被政府定性为“虚假信息”的内容,事后有可能被证实属实。一旦平台配合官方去删帖、封号,就等于把舆论审核权交给行政部门,言论自由会一步步被侵蚀。

杜罗夫坚持弱审核、强加密,拒绝向各国政府交出用户数据与密钥。Telegram公开频道几乎不主动人工清理内容,私密聊天采用端到端加密。无论欧美还是其他国家,只要执法部门索要聊天记录、群聊信息,他都可以拒绝配合,理由是保护公民隐私权,不能为了打击违法而全面监控普通人。

与此相对,主权国家坚持“属地治理”:平台必须承担治理责任,清理违法内容,配合司法取证,不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加密避风港。这两种理念的碰撞,构成了当今网络治理的核心张力。

我们必须厘清一个至关重要的边界:互联网平台,只是言论交流的媒介,绝非言论对错的审判者。从法理层面来讲,任何公民言论的合规与否、对错与否、是否需要追责,唯一的判定主体只有法院,必须经过合法的司法程序、依法审判,才能界定言论的边界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平台作为民营企业,没有任何权力私自监听用户隐私、筛选用户观点、删除用户言论、限流公共声音。当然,私有平台拥有自主运营的权利,可以坚守自身价值观、发布契合自身理念的内容,拥有观点偏向的自由。但绝对不应该、也不能够迫于政府的行政压力,成为公权力管控舆论、封堵民声、噤言捂嘴的工具。

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只限制政府压制言论,并不强制私人企业必须包容所有言论。推特、脸书这类私营公司,拥有自主管理平台内容的权利:可以封禁账号、删除帖子、划定社区规则。哪怕是上市企业,言论审核规则也由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。普通网民无权强迫平台必须保持“绝对言论中立”。唯一能约束平台的是股东:如果公司违背自身公开的服务承诺、破坏经营契约,股民可以发起集体诉讼,或者用抛售股票的方式“用脚投票”,市场竞争会倒逼平台调整政策。

当下最严峻的问题是,各国政府通过行政施压、立法强制,倒逼各大社交平台主动开启严苛审核机制。无数普通民众的合理质疑、不同观点、小众表达被随意删除、屏蔽、限流。久而久之,全民陷入“不敢言、不愿言、不能言”的沉默困境。

核心在于:真假本身无法事前判定。一条信息是不是谣言,事前没人能百分之百下定论。平台没有司法取证能力,政府也不可能实时核实每一条网络消息。一旦以“事后造成社会恐慌”为理由,倒推事前必须删帖,就必然会出现客观真实的预警信息同样被删除的情况。如果仅仅因为产生恐慌就限制发言,最后真实警示和虚假谣言会被一刀切,言论自由就只剩下四平八稳的空话。

事前管控与第一修正案精神天然冲突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约束的是政府,它的底层逻辑是:政府不能预先审查言论;只能在言论已经发表、产生违法后果之后,再去起诉当事人。可现代网络监管的现实要求是:平台必须提前拦截有害信息。等于把前置审查义务转嫁到私人企业身上。政府不直接删帖,却逼迫社交平台主动监控、筛选用户发言。相当于政府绕开宪法,借私营企业之手完成舆论审查。这正是自相矛盾所在:纸面法律禁止政府审查言论,行政监管又逼迫平台自行审查言论。

平台责任与法律责任必须严格区分。平台只维护通信通道,不为用户发言承担连带责任;造谣、煽动暴力、刑事犯罪,应当由司法机关事后起诉发言者,而不是提前封掉整个平台、提前删除信息。简单一句话:坏人违法,抓坏人;不能因为有人滥用平台,就关停整条马路。

当平台放弃中立、沦为权力的传声筒,当公共舆论空间只剩下单一的声音,当不同观点被视为隐患、批评声音被视为违规,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,就彻底沦为一纸空文。

我们坚守言论自由、尊崇杰斐逊的百年抉择,从来不是纵容谣言、暴力、违法言论的泛滥,而是守护公民最基本的权利:拥有独立思考的权利、公开表达的权利、监督权力的权利、自由交流的权利。宪法确立言论自由,是为了限制权力、保护人民;而如今各国的网络管控,正在反向突破权力边界、限制公民权利。

真正的文明治理,从来不是消灭不同的声音,而是包容多元的观点;真正的国家安全,从来不是全民沉默的安稳,而是自由发声的底气。守住言论自由的边界,守住司法独立的底线,守住权力制衡的初心,才是对杰斐逊百年信念最好的回应,也是现代文明社会最该坚守的终极底线。